2007年下半年广东湛江市人事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7-11-29 点击量:52273次 分享至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关于
2007年下半年招考市直财政核拨经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宏观管理,根据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湛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聘用办法的意见〉和〈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聘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湛人〔2003〕5号)和湛江市人事局《关于下达2007年下半年我市市直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招考计划指标的通知》(湛人〔2007〕134号)精神,我市向社会公开招考市直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的人员。
招考对象分为“毕业生”和“社会生”两类。“毕业生”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生”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招考职位学历要求的人员(含“毕业生”)。
单位(系统)委培的2007届毕业生报考非委培单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系统)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2007届毕业生报考者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1日至198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以11月30日划线按周岁计算。
4、符合主考机关和用人单位根据不同岗位任职需要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0—11日共2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湛江市人事局办公楼(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按照公布职位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一寸照片3张,以及笔试考务费100元。
每位报考者仅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可由他人代报名。
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湛江市市直财政核拨经费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核查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科目原则上考两科,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50%、《专业知识测验》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为必考科目,招考职位是否需考《专业知识测验》科目,由招聘单位在报名时明确并通知考生。
笔试时间:2007年12月22日(如有变化,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测验》
上午10:30—12:00 《专业知识测验》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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