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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发布时间:2007-10-17  点击量:56758次  分享至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绵阳市2007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我市18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人才网www.myhm.org、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站zzb.my.gov.cn和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见《绵阳市2007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由指定机构负责,专业科目考试和考核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专业科目考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审核四个环节。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确认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10月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事考试网。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由2008年教师招聘网-www.jiaoshizhaopinwang.com收集整理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07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3—4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绵阳市2007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报名确认和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招聘岗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二)报名确认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7年11月1日—11月6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上传照片、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上传照片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确认手续的,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7年11月20日-11月23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2.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可由市人事局在征得报考者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放宽到1:2。
3.公共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中各按50%折合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参考资料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有售,由报考者自愿购买。
4.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07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因公共科目考试人选缺考使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放宽到1:2),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1)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并享受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加2.5分)。
(2)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加分的具体条件和办法为:加分对象为全省统一组织选拔(招募)到四川省内的农村和社区(不含省会城市中心城区内的社区)基层单位中工作或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农村基层单位包括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农村中小学、农村基层组织以及驻地在农村的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等;社区基层单位包括社区的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院(所)等服务机构。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满2周年的高校毕业生才可加分。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工作年限超过5周年的,按5分计算。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07年11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6.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于2007年12月5日在市人事局大门口(涪城区南河路26号)张榜公布,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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